{{ $t('FEZ002') }}教務處|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11年2月25日臺教師(一)字第1110019915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因應本(111)年計畫之調整及延續在地文化課程之妥適性,本計畫舉辦成果分享暨新計畫說明會:
(一)時間:111年3月16日(星期三)下午2時至4時。
(二)地點: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18樓第5會議室。
{{ $t('FEZ003') }}2022-03-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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