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1') }} 學務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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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條 目 的
本計畫為鼓勵良好品格之清寒學子努力向上,激發誠信正直及熱情務本精神,推動合宜的感恩教育,特訂定【好Young助學金】實施辦法。
第二條 申請資格
(一).持有鄉、鎮、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者。
(二).家庭突遭變故,生活陷於困難者,經學校導師出具證明,並檢附事件說明書者。
(三).家境清寒,致有無力完成註冊,或有學業中輟之虞,經學校導師出具證明者。
(四).家長非自願性失業經濟頓失依靠,經學校導師出具證明,並檢附事件說明書者。
(五).學校方面認為有必要補助之學生
第三條 補助名額及金額
定利企管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好Young助學金為每班名額乙名,每名獎學金新台幣壹仟貳佰伍拾元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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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04') }} 2023-09-25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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