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教務處|
本案補助對象為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及家庭突遭變故(經導師確認)等三類學生,補助方式為中央-地方-學校之三級協助防護,辦理流程如下:
本案補助原則為:
(一)經費不重複補助原則:排除政府政策已補助及私人機關補助或認養之學生。
(二)資源合理運用之教育機會均等原則:包含社會福利機制未能照顧之學童及因應家中經濟突發狀況之學生。
(三)本案補助標準視學生實際應繳交之費用額度補助,由該署另依109年1月22日修正發布之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弱勢學生實施要點」規定辦理。
{{ $t('FEZ003') }}2022-02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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