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教務處|
說明:
一、依據該會111年3月2日國世基金會字第1110000016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次該會「大樹計畫」獎助學金辦理方式如下:
(一)補助對象:本縣國中、小學生,以家境清寒或家遭變故學生為主要補助對象。
(二)補助金額:國中生每名新臺幣(以下同)2,000元;國小生每名1,000元。
(三)申請名額:每校申請人數以110學年度全校學生總人數2%為原則;倘全縣未達申請名額,有需求學校同意增加補助名額。
{{ $t('FEZ003') }}2022-03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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