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教務處|
說明:
一、依據該會111年3月2日國世基金會字第1110000016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府前以111年3月4日屏府教學字第11108646400號函請各校於111年4月1日前提出申請,經彙整後尚有補助名額,各校如仍有申請需求,請於111年4月15日前提出申請,第二次申請補助申請名額以附件二-學童補助資料暨印領清冊電子檔寄達指定信箱時間為優先考量。
三、本次該會「大樹計畫」獎助學金辦理方式如下:
(一)補助對象:本縣國中、小學生,以家境清寒或家遭變故學生為主要補助對象。
(二)補助金額:國中學生每學期每人新臺幣(以下同)2,000元;國小學生每學期每人1,000元。
(三)辦理方式:
1、收件日期:自即日起延長至110年4月15日止。
2、申請表件:申請表(如附表一)、學童補助資料暨印領清冊 (如附表二)。
3、請申請學校將【附表二】之電子檔寄至marmot0719@csps.ptc.edu.tw信箱,並填妥申請表件後將正本逕寄至長興國小行政助理唐筱茜小姐收(908屏東縣長治鄉新潭村潭頭路50號),請註明「oo學校110-2大樹計畫獎助學金」,逾期不予受理。
4、本案收件情形之確認,請洽長興國小聯絡電話08-7368567#37。
{{ $t('FEZ003') }}2022-04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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