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
::: 屏東縣長治國民中學

公告彙整

【110學年度第2學期】定利開發有限公司好Young助學金實施辦法

{{ $t('FEZ001') }} 學務主任

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
第一條 目    的

本計畫為鼓勵良好品格之清寒學子努力向上,激發誠信正直及熱情務本精神,特訂定【好Young助學金】實施辦法。

第二條 申請資格

本助學金對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

以在校家境清寒學生優先;本辦法所申請

  1. 持有鄉、鎮、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者。
  2. 家庭突遭變故,生活陷於困難者,經學校導師出具證明,並檢附事件說明書者。
  3. 家境清寒,致有無力完成註冊,或有學業中輟之虞,經學校導師出具證明者。
  4. 家長非自願性失業經濟頓失依靠,經學校導師出具證明,並檢附事件說明書者。

第三條 補助名額及金額

定利開發有限公司好Young助學金,每班名額乙名,每名獎學金新台幣壹仟貳佰伍拾元整。



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
{{ $t('FEZ004') }} 2022-04-14|

{{ $t('FEZ005') }} 70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