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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屏東縣長治國民中學

公告彙整

112年度第2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補助交通、住宿及工作費實施計畫,台師大委託辦理

{{ $t('FEZ001') }} 教務處

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
說明:

一、依據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112年11月28日 原語認字第1120003250號函辦理。

二、原住民族委員會及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 辦理「112年度第2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」,

       為鼓 勵原住民學生踴躍參與本次測驗,補助交通、住宿及工作 費。

三、補助項目:

(一)交通費:

1、學校安排考生集體應考之租車費用。

2、原住民籍考生應考之交通費用。

3、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專職族語老師交通費。

(二)住宿費:原住民籍考生應考之住宿費用。

(三)工作費: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工作補助費(專職原住民族 族語老師、教職員不得支領工作費)。

四、申請方式:

(一)考生個人交通及住宿費:檢具資料於測驗當日向應考考 區之試務中心提出申請。

(二)學校租車費用、教學支援人員或專職族語老師隨車照護 工作補助費及交通補助費用:檢具資料於測驗當日向國 立臺灣師範大學設於考區之試務中心提出申請,

經國立 臺灣師範大學核銷完畢後將款項匯至申請學校之帳戶。 如未及於測驗當日提出申請,請於本(112)年12月8日 (星期五)前(以郵戳為憑)

掛號寄至:106 臺北市大 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62 號,臺師大進修推廣學院,族語 認證考試中心,逾期不受理。

五、檢送旨揭計畫1份,請依計畫內容辦理經費補助事宜,相關 填寫表件可逕至族語認證測驗網站下載。

       https://exam.sce.ntnu.edu.tw/abst/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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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3-12-08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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