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1') }} 教務處
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主旨:
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族語老師資格及聘用辦法」第 14條,業經教育部會銜原住民族委員會於
中華民國113年2 月21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85403A號、原民教字第 11300041331號令修正發布,
茲檢送發布令影本(含法規條 文)1份,請查照。 說明: 一、依據教育部113年2月21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85403D號函 辦理。
二、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s://edu. law.moe.gov.tw/)下載。
三、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 育署原住民族與少數族群及特殊教育組楊小姐(電話:04- 37061255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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