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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屏東縣長治國民中學

公告彙整

115學年度長治國中代理教師甄選第一次第1招(數學及體育)錄取公告

{{ $t('FEZ001') }} 人事室

{{ $t('FEZ002') }} 公告管理|

1.正取人員應於7月03日(五)中午12時前辦理報到,報到時須繳交學經歷證件正本及提供本人『警察刑事紀錄證明』,如逾期未報到者,視同放棄,取消錄取資格,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。

2.經錄取之教師應繳交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體格檢查表(含胸部X光檢查),體檢結果如有法定傳染疾病或精神疾病者,即取消錄取資格,不得異議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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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7-09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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