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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屏東縣長治國民中學

公告彙整

國立屏東大學辦理「原住民族語言屏東學習中心112學年第2學期原住民族語言學分班、學習班」招生簡章,請踴躍報名參加

{{ $t('FEZ001') }} 教務處

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
說明:

一、依據國立屏東大學113年1月23日屏大人文字第1133200033 號函辦理。

二、旨揭「學分班」及「學習班」資訊:

(一)課程週期:113年2月19日(一)起至6月22日(六);一共18 週;各班上課日期與時間詳如附件。

(二)上課地點:該校屏師校區敬業樓及其校外場地(詳如附 件)。

(三)招生對象:

1、學分班需具備高中(職)以上學歷。

2、學習班不受年齡、學歷限制。

3、對排灣族、魯凱族、布農族、阿美族、卡那卡那富族 及拉阿魯哇族等語言有意學習或擔任族語教學之人 士。

三、報名網址:

(一)學分班:https://forms.gle/4DMt1Ddi7D8f9Bsq5。

(二)學習班:https://forms.gle/cJM2pn6N67SnZoZ49。

四、本計畫受原住民族委員會補助,課程無需收取任何費用; 參加學分班之學員於報名時需繳交新臺幣1,000元保證金,

研習期間因故無法上課,需提出證明請假(含事假、病 假、公假、公出),請假時數超過授課總時數3分之1(即 12小時)者,

保證金解繳國庫且不發給學分證明。 五、檢附招生海報、簡章以及課程表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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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4-01-31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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